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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封“告同学书”:考试乃至社会的公平该如何实现

  23.阅读下面的材料,根据要求写作。(60分,其中书写5分)
 
  材料一:
 
  近日,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部分考生成绩为“0分”引发网友热议。这些考生包括3名初试成绩过400分,2名415分并列第一的最高分考生;复试结束后,他们觉得录取完全没有问题了,于是在考研群里分享了面试题目和经验,结果被人举报。
 
  事件发生之后,网络一片哗然,有人说作为法律专业的考生却“知法犯法”,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,不应该被同情;有人说他们中有人不过就是因为一起备考的战友在问,大家都那么熟了,你好意思不回答吗,这不公平;还有人说举报者可能就是泄题受益者,群里所有看题的人未一起受罚,这不是真正的公平。
 
  材料二:
 
 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,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“自己”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……在这种社会中,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……(费孝通《乡土中国》)
 
  当我们作为旁观和评判者,我们容易选择维护标准;而当我们有一天也作为应试者,我们难保会和材料中的考生一样倾向人情。
 
  标准和人情我们该如何平衡,考试乃至社会的公平该如何实现?
 
  结合两则材料,假设自己是一名在读研究生,也曾在考研时与同学分享面试题目和经验,听闻此事,心有所感;或者假设自己是人大的相关负责老师,面对网络热议和同学们的困惑,写下一封“告同学书”。
 
  选取其中一个身份,表达你对相关问题的思考。题目自拟,字数800以上。
 
 
 
  告同学书
 
  2002班兰东烨
 
  指导教师李兰
 
  亲爱的同学们:
 
  大家好!
 
  我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负责本次复试的老师。近日,有几名考生因在复试结束后,在考研群里分享了面试题目和经验,被我们给予了0分处理。这件事引发了同学们的困惑,对此,我将作出一点解释。
 
  首先,对那些因此而不能被我们录取的同学深表遗憾。你们其实都很优秀,在你们中间,甚至有着初试并列第一的同学,你们未来都有可能成为国家与社会的栋梁之才,成为国家法律的捍卫者。但是,你们有没有想到过,正是因为你们在法律专业初试上的出类拔萃,越发凸显出了你们犯这样的错误实属不该?
 
  考试纪律明文规定面试题目不能泄露,这是大家都知道的。既然有规定,那就应该遵守,谁违反了,就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。那些被我们给予0分的同学,将来可能都会从事法律专业,甚至有一些可能会成为法律的制定者。假如一部法律被制定出来了,却没有人遵照执行,大家都把人情放在法律的标准之前,它又还有什么意义呢?法律的效力在于践行,一部法律要发挥作用,首先需要人民相信它有说一不二的效力呀!而如果知法之人不守法,执法之人不尊法,那么人民还会相信它吗?人民还会遵守它吗?昔商君变法,立木于城门,依法处罚太子师,为的,不就是取信于民吗?泄露面试考题的同学毫无疑问都是懂法的,一定深知法律的公信力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,一定深知损害社会的公平正义会付出多高昂的代价,在这种情境下,如果我们不对他们做出惩罚,也许,他们自己将来都会对法律的严肃性产生怀疑吧!
 
  此外,还有些同学有可能会疑惑:为什么群内所有知晓了面试考题的受益者没有一起受到处罚?因为我们不能断定那些考生都有主观套取考题的故意,我们也不能判定群里参考的考生哪些仔细看过面试信息,我们更不能判定看过的人都有谁依据那些信息刻意准备过。针对无法判定的事实,我们只能遵从“疑罪从无”的原则,毕竟从善意的角度来揣摩人,才有可能把人引导到“从善”的方向上去。
 
  还些同学可能问:这样做,难道就一点与不考虑人情吗?要知道,人情是感情性的,规则是理性的。一味地理性,社会将会无情;一味的感性,社会将会无序。如果我们只管人情,法治社会将无从谈起。所以从感性的层面来看,我们可以同情他们;从理性的层面来看,我们却坚决不可包庇他们。
 
  最后我想说的是,我们并没有因为这件事情就认为这些同学不够优秀。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,他们还有机会重整旗鼓!我希望他们能够以此为戒,更加遵守规则,以身作则,从此养成更严谨的法治精神。也祝愿他们最终能顺利通过下一次考试,日后成长为国家的栋梁,法律的卫士!
 
  人大的相关负责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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